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详细听取立案二庭的工作汇报,就涉法信访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周密部署,有力地确保了市信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落实责任,力克重点难点
在建立排查滚动机制和台账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进京上访重点人员的情况和有可能影响稳定与安全的案件进行了摸底排查,,进一步核对台帐,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逐个制定了稳控措施和化解方案。力克重点和难点,着重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案件:①因法院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引起的案件;②案结事未了,或者曾经了但又重复反弹的案件;③当事人经常性到省进京上访、策划串联、可能铤而走险的案件;④长期滞留北京、省会重复上访,久拖不决的案件。
二、全院动员,畅通诉求渠道
院党组决定,今年五、六月份全院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院领导亲自带头,全院凡有审判职称的每人办一件申诉复查案件,并从内五区每个区法院抽调一名业务精干的审判人员到中院每人办20件申诉复查案件,以畅通诉求渠道,降低上访率。同时召开了全市立案工作会议,就涉诉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
三、进一步落实三级接访制度,强化调解意识,着力源头控制。
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原有的十项制度的基础上,又建立了《院领导值周制度》,且特别强调要落实三级接访制度,着力源头控制。规定:当事人不服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在生效半年以内提出申诉或再审申请的,按照三级接访制度,首先由原承办法官和审判长向当事人解释说明案件证据的认定、经认证确认的法律事实,阐释相关法律规定,说明形成裁判结果的法理,解释法律术语或难以理解的词语,促其服判息诉;如承办法官和审判长不能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的,由该庭局主要负责人负责接访并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如该庭局主要负责人不能解决或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的,由该庭局的主管院长负责接待和做好息访工作。如果认为生效裁判可能有错误的,由原审判业务庭庭长向立案二庭出具具体书面审查意见。生效半年以后的申诉或再审申请,由信访接待室负责接待。
四、开展竞赛活动,签订责任状,强化责任。
在积极参与省法院系统开展的零上访法院、和谐文明信访窗口竞赛活动及我市开展的创建文明接访室活动的同时,又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零上访法院、零上访审判庭、零上访法官、零上访案件的四零创建活动。还将和各区县(市)法院签订涉诉信访工作责任状,把减少20%的涉访信访总量和减少20%越级进京上访量纳入对各法院绩效考核的指标,强化责任,促使各法院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对待和处理涉诉信访工作。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
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加强思想建设,使干警牢固树立民本思想和大局观念,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作风建设,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加强廉政建设和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听访审查判断能力(主要是提高再审立案的准确率),辩法析理能力(主要是提高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说服息访能力(主要是提高做说服息访工作的水平),对群体访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以及综合协调能力,使处理涉诉信访、申诉再审立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强化调研意识,加强信息沟通,注重协调,形成工作联动,协同处访的局面。
六、关心信访干部,提高工作待遇
在经费紧缺的情况下,院党组研究决定,自今年3月起发放信访津贴,同时督促各区县(市)法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