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日前决定对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液化石油气价格补贴。补贴范围为全市2007年12月在册城市低保家庭,补贴标准为每户15元,80万元专项资金将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个人账户,全市5.3万余户城市低保家庭在12月20日前全部领到补贴资金。
此前,市民政局为妥善解决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对城市低保家庭生活造成的影响,还与公用事业管理局、物价局联合下发文件,对城区低保户用气进行限价优惠供应,低保户液化石油气零售价由市物价管理部门按季度核定公布。从2007年12月1日起至2008年一季度,城区低保户零售价按85元/瓶(14.5公斤)供应,每月每户限购自用气1瓶。城区低保户只需凭低保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即可到原开户的液化石油气企业供应站、点办理低保户自用气购气入户手续。将低保证转借他人购气的,一经查实,除补交差价外,还视情况取消其低保购气资格。为把这一政策落实好,方便低保户就近及时购气,长沙市民政局积极配合供气企业,加强协调,提供低保户名册数据,帮助鉴定低保户资格。
来源:长沙市低保工作局 时间:200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