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信访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接待来访一处、接待来访二处、办理来信处、协调处 (督查室)、信息网络处、监察室、机关党总支。各处室职能分别是: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党组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收文处理、发文审核和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财务、对外联络与接待、值班安排、机要、印鉴、保密、档案、安全保卫、行政后勤、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局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本局交办案件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和更新案件交办台账和共享数据库。组织全市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接待来访一处
负责区县(市)信访工作的检查、协调、指导。接待、处理区县(市)群众来访;做好集体上访的控制、疏导和化解工作;负责来访中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协助维护市委、市政府大楼的工作秩序和接待场所的上访秩序。协调处理来访中的疑难问题;对影响较大的集体访,组织、召集协调会议,并抓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交办、跟踪督办、结案上报;对自立信访案件进行交办、检查指导、督查督办和回访。定期组织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建立信访突出问题调处台账。做好市领导接待日的安排和服务工作。编发《信访信息快报》、《重要信访专报》、《接访通报》、《长沙信访》。综合信访信息及群众信访反映的政策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每季度开展一次信访形势分析,提供信访情况分析报告。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接待来访二处
负责市直部门(单位)信访工作的检查、协调、指导。接待、处理市直部门(单位)群众来访;做好集体上访的控制疏导和化解工作;负责来访中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协助维护市委、市政府大楼的工作秩序和局接待场所的上访秩序;协调处理来访中的疑难问题;对影响较大的集体访,组织、召集协调会议,并抓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交办、跟踪督办、结案上报;对自立信访案件进行交办、检查指导、督查督办和回访。定期组织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建立信访突出问题调处台账。做好市领导接待日的安排和服务工作。编发《信访信息快报》、《重要信访专报》、《接访通报》、《长沙信访》。综合信访信息及群众信访反映的政策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每季度开展一次信访形势分析,提供信访情况分析报告。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办理来信处
负责全市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的检查、协调、指导。受理市内外人民群众来信、来电和各级党委、政府交办、转办的人民来信;筛选、摘要重要来信和人民建议,通过《信访信息快报》、《重要信访专报》等呈领导阅示。向市(县)、区及市直属部门转办、交办重要信访问题。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交办、跟踪督办、结案上报;对本处平转、一般交办的信件,进行检查指导、督查督办和回访。建立信访突出问题调处台账。综合信访信息及群众信访反映的政策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做好市领导接待日的安排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群众来信的统计和情况分析,提供信访情况分析报告。编发《来信通报》、《长沙信访》。负责收集有关正科级以上干部的举报信息并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协调处 (督查室)
督查、反馈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定落实情况。协调相关处室排查信访突出问题,逐月更新信访突出问题调处情况总台账。办理局长批示交办的信访案件;联合有关处室对本局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改进工作、追究责任、完善政策“三项建议权”的行使提出意见和建议。牵头负责文明接访室创建工作,指导全市信访接待场所建设。联系律师咨询室工作;负责信访专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按季提供信访情况综合分析报告。负责市复查复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联席办督查组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信息网络处
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长沙信访”内外网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受理、转送、交办、督办群众通过网络反映的信访事项;通过《信访信息快报》、《重要信访专报》等,反映群众网络信访中的重要信息。建立信访信息报送网络,为领导提供信访预警信息;负责报送本局政务信息。负责信访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长沙信访》的组稿、编审工作;负责《信访信息快报》、《重要信访专报》的审稿工作。负责信访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受理群众对本局科以下干部职工的检举、控告,承办局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参与局机关工作责任制考核;对局机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登记和通报。负责市联席办综合组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总支
负责局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负责局机关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关协工作。协调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和普法工作。编发内部学习资料,传递政策和外地信访工作经验。完成局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