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干字[2006]4号
本局各处(室):
根据长沙市编办《关于调整长沙市信访局机关内设机构的通知》(长编办发[2006]11号)和我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结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李莉同志任长沙市信访局接待来访一处处长,免去其长沙市信访局协调处处长职务;
李建国同志任长沙市信访局接待来访二处处长,免去其长沙市信访局接待来访处处长职务;
彭敏同志任长沙市信访局办理来信处处长;
陈全仁同志任长沙市信访局协调处处长(督查室主任)。
处室名称未作变更、岗位未作调整的人员,其职务不重新任命。
长沙市信访局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