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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网上信访事项处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csxfj.gov.cn/  发表时间:2007-12-29 长沙信访网

 

长信发[2007]6

 

各区、县(市)信访局,各市直有关部门信访工作机构:

2006年来,我局依托“长沙信访”网站,开通了长沙“网上信访”互动平台,通过互联网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问题,实现了方便群众信访、缓解走访压力的预期目的,受到了信访群众的普遍欢迎,得到了中央、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网上信访”工作,被市政府明确为2006年度管理创新项目。为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降低群众信访成本,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现就“网上信访”的有关办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到“网上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

我局统一负责全市“网上信访”的领导、管理工作,及时交办、回复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问题;定期分析、通报全市“网上信访”工作动态。各级政府、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机构都要高度重视“网上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处置每一“网上信访”事项,确保件件反馈及时、处理到位。

二、抓住关键,提高“网上信访”事项的处理时效。

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机构要针对网络信息时效性强、影响面大的特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网上信访”事项处理、反馈及回复等工作时效。人民群众通过长沙信访网站(http://www.csxfj.gov.cn)“网上信访”平台反映的各类信访事项,我局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有权处理单位或部门进行交办处理。有关单位或部门收到《长沙市网上信访事项交办单》(见附件)后,应及时与信访人取得联系,并根据信访事项的具体情况开展调查、处理工作,10个工作日内,按照《长沙市网上信访事项交办单》的办理要求向我局反馈该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我局收到有关单位或部门“网上信访”事项反馈情况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网上回复信访人。

 

 

长沙市信访局

2007年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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